【以案释法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一女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被判刑
案情回顾 2022年,杨某某以非法盈利为目的,下载手机麻将APP并获得该平台代理资格,随后创建微信群,通过微信群邀约、组织人员下载该麻将APP后进入平台虚拟房间参与赌博。
参赌人员自行约定5元或者10元一分,每8把为一局,每局结束后系统根据输赢自动记分,杨某某则收取5元的“房费”。
最后通过赌资结算,参赌人员用微信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的形式由输家发给杨某某,杨某某扣除桌费后将赌资发给赢家。
经查证,2022年—2022年期间,杨某某通过微信邀约、组织参赌人员22人,与其中三名参赌人员的赌资转账往来流水累计高达16万余元。
审理查明 楚雄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杨某某在手机麻将APP上开设房间,通过微信邀约、组织多人参与赌博,并进行赌资结算,收桌费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,应依法惩处;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具有坦白情节且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宽处理。
判决结果 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。
法官提醒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、开设赌场、以赌博为业的行为。
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,并有人实际使用,就成立本罪既遂,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。
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,并以赌博为业的,可能被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。
主要形式有:一、以营利为目的,以行为人为中心,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、承包、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。
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,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。
二、以营利为目的,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,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,接受投注的。
随着网络深入日常生活,新型犯罪层出不穷,且呈年轻化态势。
本案中“赌场”的属性发生了变化,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的地面赌场或棋牌室,而是摇身一变成了网络软件,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法官提醒您,进群参与赌博也是违法行为,可能受到行政处罚。
法条链接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,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
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赌博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编辑:倪晓钰 审核:李婉蓉、刘剑松 往期精选 【诚信建设万里行·曝光台】又一批失信人被实名曝光 当心他们和你借钱! 推荐阅读 原标题:《【以案释法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女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被判刑》 开设赌场 ———— 【以案释法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女子利用网络开设赌场被判刑 真人视讯,真人棋牌平台,打鱼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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